一、ISO14000概況
伴隨著本世紀中期爆發于一些發達國家的公害事件,人類開始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出現及其嚴重性。環境污染與公害事件的產生使人們從治理污染的過程中逐步認識到,要有效的保護環境,人類社會必須對自身的經濟發展行為加強管理。因此世界各國紛紛制定各類法律法規和環境標準,并試圖通過諸如許可證等手段強制企業執行這些法律法規和標準來改善環境正是在這種環境管理國際大趨勢下,考慮到各國、各地區、各組織采用的環境管理手段工具及相應的標準要求不一致,可能會為一些國家制造新的“保護主義”和技術壁壘提供條件,從而對國際貿易產生影響,國家標準化組織(ISO)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機會,并為響應聯合國實施可持續發展的號召,于1993年6月成立了ISO/TC207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正式開展環境管理標準的制定工作,期望通過環境管理工具的標準化工作,規范企業和社會團體等組織的自愿環境管理活動,促進組織環境績效的改進,支持全球的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
ISO14000 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第207技術委員會(TC207)從1993年開始制定的一系列環境管理國際標準,它包括了環境管理體系(EMS)、環境管理體系審核(EA)、環境標志(EL)生命周期評價(LCA)、環境績效評價(EPE)、術語和定義(T&D)等國際環境管理領域的研究與實踐的焦點問題,向各國政府及各類組織提供統一、一致的環境管理體系、產品的國際標準和嚴格、規范的審核認證辦法。
環境管理體系是全面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包括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維護環境方針所需的組織結構、策劃、活動、職責、操作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其核心標準IS014001,是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所依據的標準。
二、ISO14000主要內容及重要性
ISO14001為各類組織提供了一個標準化的環境管理模式,即環境管理體系(EMS)。標準對環境管理體系的定義是:“環境管理體系是全面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包括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維護環境方針所需的組織結構、策劃活動、職責、操作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實際上,環境管理體系就是企業內部對環境事務實施管理的部門、人員、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相應的硬件措施。一般的,企業對環境事務都進行著管理,但可能不夠全面不系統,不能稱之為環境管理體系。另一方面,這套管理辦法是否能真的對環境事務有效?是否能適合社會發展需求?適應環境保護的要求?在這些問題上各企業之間差異很大。環境問題的重要性日益顯著,特別是它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國際標準化組織總結了ISO9000的成功經驗,對管理標準進行了修改,針對環境問題,制定了ISO14001標準。可以認為ISO14001標準所提供的環境管理體系是管理理論上科學、實踐中可行、國際上公認、且行之有效的。
ISO14001所規定的環境管理體系共有17個方面的要求,根據各條款功能的類似性,可歸納為5方面的內容:環境方針、規劃(策劃)、實施與運行、檢查與糾正措施、管理評審等。這五個方面邏輯上連貫一致、步驟上相輔相承,共同保證體系的有效建立和實施,并持續改進,呈現螺旋上升之勢。
三、實施ISO14000的益處
·樹立企業形象,提高企業的知名度
·促使企業自覺遵守環境法律、法規
·促使企業在其生產、經營活動中考慮其對環境的影響,減少環境負荷
·使企業獲得進入國際市場的“綠色通行證”
·增強企業員工的環境意識
·促使企業節約能源,再生利用廢棄物,降低經營成本
·促使企業加強環境管理
四、適用于哪些組織
ISO14001適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組織:
①實施、保持并改進環境管理體系;
②使自己確信能符合所聲明的環境方針;
③向外界展示這種符合性;
④尋求外部組織對其環境管理體系的認證、注冊;
⑤對符合本標準的情況進行自我鑒定和自我聲明。有上述愿望的組織都可以通過實施ISO14001建立一個結構化的管理體系并予以實施,將其納入全部管理活動中以保持符合法律與方針的要求。
應當說明的是ISO14001是一個框架性標準,而沒有對組織的環境提出絕對性要求。組織可根據自身情況,考慮在整個組織中或僅在其中某些部門采用該標準。
五、環境管理體系咨詢服務流程